夏河地區(qū),夏代屬《禹貢》雍州之地,殷周時為羌戎所居,春秋至漢初,系西羌各部落游牧區(qū)域。漢昭帝始之六年(公元前81年),取天水、隴西、張掖三郡各二縣,設置金城郡。該縣所轄白石縣,是今夏河縣內最大見于史籍記載的行政建置。康熙四十八年(1709年),第一世嘉木樣建扎西奇寺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年),扎西奇寺建“拉讓”(拉章),是為“拉卜楞”地名起源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移河洲同知于循化營(設于今青海省循化縣城),置循化廳,并在今夏河地區(qū)設“南番二十一寨”,以其吏治歸循化,軍事屬河州。同年,臨洮府移駐蘭州,遂名蘭州府,循化廳屬其管轄。乾隆六十年(1795年),拉卜楞寺得到河洲總鎮(zhèn)衙門特許,設置“杲倉”,直接轄理寺院周圍十三莊政教事務和民事案件。
民國16年(1927年)6月,置拉卜楞設治局,直隸于省。民國17年(1928年)1月,設治局改縣,因大夏河橫貫縣境,故取名“夏河縣”。是年9月,國民黨中央政治局會議議決,將拉卜楞設治局升格為夏河縣,劃歸甘肅省。民國23年(1934年)設臨夏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夏河縣劃歸該公署管轄。民國25年(1936年)5月,甘肅省第五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成立(駐臨夏),下轄夏河等五縣。民國28年(1939年)4月,夏河縣劃歸第一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(駐岷縣),并沿至1949年8月。
1949年8月15日,陜甘寧邊區(qū)政府發(fā)布命令,設臨夏分區(qū)行政督察專員公署,轄夏河等8縣。1950年5月25日,甘肅省人民政府決定,夏河縣由省直轄。1953年11月21日劃入新成立的甘南藏族自治區(qū),1955年7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區(qū)改為自治州。1959年1月25日,經國務院批準正式撤銷夏河縣,成立德烏魯市。1961年12月25日,國務院決定恢復夏河縣建置,同時撤銷德烏魯市。1962年1月1日正式改稱夏河縣,歸屬甘南藏族自治州轄治至今。